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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p><b> 畢 業(yè) 論 文</b></p><p> 我國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探析</p><p><b> 畢業(yè)論文任務書</b></p><p> 系級教學單位: 文法外語系 </p><p> 學號學生姓名專業(yè)班級</p><p
2、> 題目題目名稱我國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探析</p><p> 題目性質模擬</p><p> 題目類別畢業(yè)論文</p><p> 題目來源自選題目</p><p> 主要內容我國農民工社會保障現(xiàn)狀造成我國農民工社會保障缺失的原因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必要性及現(xiàn)實意義建立健全我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制度政策
3、 </p><p> 基本要求1. 全面收集資料,并進行比較分析。2. 引文真實準確,邏輯清晰,層次分明,符合法言法語。3. 論點鮮明,論據充分,論述正確。4. 具有理論研究水平,對立法和司法實踐具有指導意義。</p><p
4、> 參考資料1.鄭成功. 農民工的權益與社會保障. 中國黨政干部論壇,2002,22~242.王全興. 勞動法. 法律出版社,2002,400~4013.張彥. 農民工養(yǎng)老保險現(xiàn)狀. 經濟參考報,2008 4.畢世杰等. 發(fā)展經濟學.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150~1535.李炎炎 王娜. 對農民工社會救濟問題的思考. 中共鄭州市委黨校學報 ,2006(1):65~686.劉誠. 社會保障法制建設與和諧社
5、會構建. 法學家,2007,(2):18~22</p><p> 周 次1—4周5—8周9—12周13—16周17—18周</p><p> 應完成的內容查閱資料熟悉課題撰寫論文大主要內容完成論文初稿交導師批改完成論第二稿交導師批改完成論文定稿打印準備答辯</p><p> 2008 年 5月10 日系級教學單位審批:年 月 日</p><
6、;p><b> 摘要</b></p><p> 農民工,作為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在我國特殊的歷史發(fā)展階段即工業(yè)化和城鎮(zhèn)化過程中迅速發(fā)展壯大。在這一過程中他們在為城市繁榮和農村發(fā)展做出重大貢獻的同時,由于其自身人數多、流動性大、文化水平低、以及計劃經濟遺留下來的農業(yè)戶口的局限,導致其與切身利益相關的社會保障立法滯后、社會保險參保率低下,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這妨礙了農村剩余勞動力
7、順利向城鎮(zhèn)轉移 ,阻礙了我國城市化工業(yè)化進程 ,也不利于農村改革和“三農問題”的解決 ,甚至還會對社會穩(wěn)定構成威脅。因此 ,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勢在必行。本文對農民工社會保障的現(xiàn)狀、原因及現(xiàn)實意義等方面進行了論述,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對策建議。認為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的解決必須著重從社會保障立法和制度改革入手,不斷地發(fā)展完善,尤其是社會保險這方面,其次政府及工會組織應該積極的引導服務于農民工,從內外兩方面保障其利益,讓
8、其真正享受到國民待遇。</p><p> 關鍵詞:農民工;社會保障;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助</p><p><b> Abstract</b></p><p> The peasant laborer, took special social group, is in the industrialization and the ur
9、banization process grows strong rapidly in our country special historical development stage.They while make the significant contribution in this process for the city prosperity and the countryside development, because it
10、s own population many, the fluidity big, the cultural level low, as well as the planned economy leaves behind the agricultural registered permanent address limitation, causes it with the vital i</p><p> Key
11、words:The peasant laborer ;Social security ; Social insurance; </p><p> Social welfare; Social assistance</p><p><b> 目錄</b></p><p><b> 摘要I</b></p>
12、<p> AbstractII</p><p><b> 緒 論1</b></p><p> 一、我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現(xiàn)狀3</p><p> ?。ㄒ唬┺r民工社會保險現(xiàn)狀3</p><p> ?。ǘ┺r民工社會福利現(xiàn)狀4</p><p> ?。ㄈ┺r民工社會救濟現(xiàn)狀
13、5</p><p> 二、造成我國農民工社會保障缺失的原因7</p><p> ?。ㄒ唬╆P于農民工的社會保障立法滯后,體系不健全7</p><p> ?。ǘ┏青l(xiāng)二元社會結構是農民工社會保障缺失的根源8</p><p> (三)農民工自身社會保障意識淡薄8</p><p> ?。ㄋ模┵Y金短缺問題是農民工社會
14、保障發(fā)展滯后的重要客觀原因之一9</p><p> 三、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必要性及現(xiàn)實意義11</p><p> ?。ㄒ唬恼畏€(wěn)定的角度來講11</p><p> ?。ǘ纳鐣l(fā)展的角度來講11</p><p> ?。ㄈ慕洕l(fā)展的角度來講12</p><p> 四、建立與健全我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
15、制度對策15</p><p> ?。ㄒ唬┘訌娏⒎üぷ?,建立有關農民工保護的法律制度15</p><p> ?。ǘ┻M行戶籍制度改革,消除社會保障領域存在的二元現(xiàn)象18</p><p> ?。ㄈU大籌資渠道,基金來源實現(xiàn)多元化18</p><p> (四)建立工會組織,保持順暢的農民工利益訴求渠道19</p><
16、;p><b> 結論21</b></p><p><b> 參考文獻23</b></p><p><b> 致謝25</b></p><p><b> 附錄一I</b></p><p><b> 附錄二VII</b
17、></p><p><b> 附錄三XIII</b></p><p><b> 附錄四XVII</b></p><p><b> 緒 論</b></p><p>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許多農民隨市場經濟的大潮而擺脫“臉朝黃土背朝天”的農耕生活,背
18、井離鄉(xiāng)來到了他們心儀已久的城市。他們的到來,為中國經濟的發(fā)展、城市的繁榮做出巨大的貢獻。但由于長期以來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所形成的城鄉(xiāng)“二元結構”式經濟社會制度和一直發(fā)展緩慢的法律保障制度,以及自身的局限性,實質上他們并沒有從此給自己及家人的生活帶來根本的改變,反而給自己增添又一新的身份——“農民工”,一個不同于而又介于農民和市民之間的群體,具有農民身份的產業(yè)工人。[1]并被納入社會“弱勢群體”之列,這就使得其長久游離于城市和農村之間。農民
19、工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由此就產生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減緩城市化、工業(yè)化發(fā)展進程;導致全體公民公平與民主的缺失;增加了許多社會不安全因素,不利于維護社會的穩(wěn)定。因此,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成為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中一個急需破解的難題。而且將農民工的權益保障法治化是一個法治的必然使命,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農村的需要。此文立足于農民工社會保障的現(xiàn)狀,全面的分析了其產生的原因及造成的后果,并提出了若干關于促進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建
20、立的對策。</p><p> 一、我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現(xiàn)狀</p><p> (一)農民工社會保險現(xiàn)狀</p><p> 社會保險作為一種社會保障形式,在社會保障體系中處于核心地位,而且是國家以法律形式規(guī)定的保障勞動者在發(fā)生勞動風險的情況下能獲得社會物質保障的制度。[2]對于農民工是最重要的保障方式,然而在實際運作中出現(xiàn)了許多問題,讓人深思:</p>
21、;<p> 1.農民工缺乏最基本、最必要的工傷保險</p><p> 工傷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建立的 ,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在經濟活動中因工負傷致殘 ,或因從事有損健康的工作患職業(yè)病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 ,以及對職工因工死亡后無生活來源的遺屬提供醫(yī)療救治、生活保障、經濟補償、職業(yè)康復等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進城農民工從事著苦、臟、累、險的職業(yè)或工種,就業(yè)中普遍存在著勞動條件差,勞動
22、時間長,勞動強度大的現(xiàn)象。因此,工傷保險是農民工最需要的一種險種。但是有工傷保險的農民工卻極為少數,致傷、致殘、致死的事故率非常高,直接影響后半生的生活。不過工傷保險相對其它社會保險險種,參保率最高,并有逐年增長趨勢。</p><p> 2.農民工失業(yè)保險幾乎一片空白</p><p> 談起失業(yè)問題,人們首先想到的往往是城市居民,而實際上生活在城市中最底層的農民工,由于大多數都是在非正
23、規(guī)部門就業(yè),他們的失業(yè)的機率更大,問題更為嚴峻,當前的主要問題:一是用人單位為降低用工成本不愿為農民工參保繳費,農民工本人不敢主張權利;二是農民工流動性強,如果在一個單位工作不滿1年,按政策不能享受相關待遇,影響了參保積極性;三是農民工流動方向不確定性強,在一些地區(qū)數量較大,時間上往往也很集中,如果轉移失業(yè)保險關系,經辦工作難度很大。從這三方面導致失業(yè)保險的無人問津,農民工失業(yè)保險參保率幾乎為零。</p><p>
24、; 3.農民工缺乏基本的醫(yī)療保險</p><p> 從保護勞動力資源的角度講,農民工最應該辦理醫(yī)療保險,因為他們幾乎包攬了城市里最臟、最累和最險的工作。但是,大多數農民工卻沒有參加醫(yī)療保險,遭到疾病的侵擾不能及時就醫(yī),病情被拖延。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課題組2005年的調查顯示,農民工參加醫(yī)療保險的平均參保率僅為10%左右,已參保的農民工盡管可以享受醫(yī)療費用報銷,但是由于只報銷</p><p&
25、gt; 超出起付線部分的一定比例,農民工仍然要自付一部分,對于難以承受自付部分的農民工來講,實際上他也享受不到相應的待遇。此外,雖然已有相當數量的農民工參加了工傷保險,但是這樣一個關系到人的生命權的保險在實際中也常常得不到有效實施。發(fā)生工傷事故時,賠付主要由雇主決定。因此,農民工的醫(yī)療保險必須認真解決,亟待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 </p><p> 4.農民工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的參保率極低&l
26、t;/p><p> 現(xiàn)行的養(yǎng)老保險體制規(guī)定的成本對于農民工來說還是太高,規(guī)定企業(yè)應繳的養(yǎng)老保險繳費率為薪金的20%,而雇員本人還需再繳納8%。再加上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等其他繳費,企業(yè)和員工的全部繳費高達薪金的40%多,在有些地區(qū),實際繳費率甚至更高。這一繳費水平高于很多發(fā)展中國家和瑞典、美國等發(fā)達國家。[3]高昂的勞動成本不利于雇主為員工利益買單。這就使得他們不僅失去了雇主繳納所帶來的那一部分經濟利益,而且還必須自
27、行承擔制度風險,因此導致這部分人群在可能的情況下寧可選擇個人儲蓄和人壽保險,也不愿選擇社會養(yǎng)老保險。第二是由于農民工本身的流動性強,國家還沒有建立有利于農民工養(yǎng)老保險的轉移制度。如果換掉工作后,以前繳納的養(yǎng)老保險并不能連貫起來,等于白交。他們當然不愿意再添加這個麻煩。而且現(xiàn)今農民工的真正需求是能拿到工資,回家蓋房、結婚,改善現(xiàn)有的生活狀況,以及“養(yǎng)兒防老”的傳統(tǒng)思想,從思想上根本就沒有重視起來,直接導致了對養(yǎng)老保險無人問津。</p
28、><p><b> 5.生育保險 </b></p><p> 農民工的生育保險是指國家和企業(yè)為懷孕和分娩的農民工婦女提供醫(y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 ,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項社會保險應為第二類農民工中的女性農民工建立生育保險項目。目前,農民工基本未參加生育保險。</p><p> ?。ǘ┺r民工社會福利現(xiàn)狀</p><p>
29、 在社會福利方面,農民工由于受到二元用工制度“規(guī)則”[4]限制,單位福利、社區(qū)福利等對他們來說幾乎是不可能的。</p><p> 一方面,他們沒有接受培訓和學習的機會。學習一門手藝和技術是進城務工人員最想在城市獲得的資源之一,但是,由于絕大多數雇主并沒有給他們提供培訓、學習的機會,絕大多數進城務工人員又沒有接受學習和技術培訓的經濟條件,許多進城務工人員由于基礎知識差沒有能力參加培訓,更由于他們每天工作時間長、
30、沒有節(jié)假日,因而沒有時間學習等等,使得絕大多數進城務工人員并沒有獲得這樣的機會。當然,農民工更不可能像城鎮(zhèn)一般職工那樣享有住房補貼、節(jié)假日補助等福利。</p><p> 另一方面,農民工子女也不能平等享有教育福利。近幾年,農村流動人口的一個明顯變化是在城市滯留的時間越來越長,舉家流動的越來越多。農民工子女上學成了問題,他們或者高價進入私立學校,這只有少數私營企業(yè)老板的子女才有能力進入;或者有限地進入公辦學校,高
31、額的入學贊助費和各種復雜的證件,將大多數流動子女拒之門外;再或進入流動子女的簡易學校,這些學校雖然受進城務工人員的歡迎,但由于被當地政府認為不規(guī)范而經常受到清理和取締。雖經一番改革,效果依然不明顯。大多地方的農民工子女依然不能在城市里受到教育。</p><p> (三)農民工社會救濟現(xiàn)狀</p><p> 社會救濟是指政府對收入在貧困線以下的居民和因自然災害遭受損失或發(fā)生其他不幸事故而
32、生活困難者提供資金與實物援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社會救濟是緩解貧困的有效手段,也是國家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然而,在國民經濟長期保持高速增長的中國,對農民工的社會救濟卻近乎一片空白。[5]更令人憂慮的是,時至今日,對農民工的社會救濟問題仍然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對這一問題的研究也少有人問津。相對于社會保險越來越得到人們的關注,受到農民工的重視,而社會救濟問題幾乎在他們心中沒有概念,完全被忽視了。</p><p&g
33、t; 綜上所述,只有很小部分農民工非均衡地享有一至兩項水平極低的社會保障,而且不是完全意義上的社會保障。從很大程度上可以說,目前農民工游離于現(xiàn)有的社會保障體系之外,或者說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是近乎缺失的。</p><p> 二、造成我國農民工社會保障缺失的原因</p><p> ?。ㄒ唬╆P于農民工的社會保障立法滯后,體系不健全 </p><p> 1.社會保障基本
34、法缺位。</p><p> 我國目前尚無一部全國性、綜合性的社會保障基本法,有關社會保障的制度被分散規(guī)定在不同的法律規(guī)范文件中。自1998年以來,我國相繼建立了城鎮(zhèn)職工養(yǎng)老、醫(yī)療保險等相關法律,但關于農民工社保問題沒有相應立法。社會保險制度作為社會保障的核心,是法制保障法律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我國的《社會保險法》至今仍未出臺,其余組成部分如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和優(yōu)撫安置,也處于立法的空白地帶。[6]已往零
35、散頒布的地方性法規(guī)及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相互之間缺少必要的銜接,不能形成配套的法律體系,造成實踐中的許多問題無法可依。我國社會保障立法不完善,尤其是體現(xiàn)在關于農民工身上,我國至今沒有關于農民工社保問題的相應立法。目前,只有一些零散的地方性法規(guī)和一些規(guī)范性文件對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權益加以規(guī)定;因為各地法規(guī)不統(tǒng)一,作法也各不一樣,彼此之間常存在許多不協(xié)調甚至矛盾之處,從而使現(xiàn)有的關于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地方性法規(guī)和一些規(guī)范性文件無法發(fā)揮出應有的作用;由
36、于缺乏全國性的法律規(guī)定,在促使企事業(yè)單位履行繳納農民工保險金義務時,很難獲得法律的強制性原則的保護,也無法通過司法途徑來強制保障企事業(yè)單位如約履行;我國現(xiàn)行各部門法中缺少相應</p><p> 2.社會保障立法層次低,法律實施機制較為薄弱。</p><p> 由于缺乏全國性的法律規(guī)定,社會保障立法層次較低,社會保障法律中責任追究和制裁辦法力度不夠,社會保險費強制征繳缺乏可操作性,造成實
37、際工作中社會保險費征繳困難(尤其是養(yǎng)老、失業(yè)保險費),企業(yè)拖欠現(xiàn)象極為嚴重;征繳力度不夠,無法確保社會保障措施的有效實施,也無法通過司法的途徑來保障其履行,社會保險的強制性難以發(fā)揮。何況是流動性極強的農民工更無法享受到這本來就不完善的社會保障?!?lt;/p><p> 3.政出多門,社會保障立法缺乏權威性和穩(wěn)定性。</p><p> 目前中央有關部門和許多省市出臺的社會保障方面的法規(guī)標準不
38、一,適用范圍不盡一致,甚至相互沖突矛盾,形成“政出多門”的狀況,使一些本來已有的地方社會保障立法也陷入“有法難依”困境。加之我國現(xiàn)行各部門法中缺少相應的制度加以配合,各個地方性的規(guī)定極為散亂、彼此之間不協(xié)調,民法、刑法、勞動法中缺少相應的規(guī)定,導致社會保障立法缺乏權威性和穩(wěn)定性?!?</p><p> ?。ǘ┏青l(xiāng)二元社會結
39、構是農民工社會保障缺失的根源</p><p> 計劃經濟時期形成的城鄉(xiāng)二元社會結構及其制度是構成農民工社會保障缺失的體制原因。城鄉(xiāng)二元結構,人為地將公民劃分為“城鎮(zhèn)居民”和“農民”,或者“農業(yè)人口”與“非農業(yè)人口”,并以此為依據確定政治身份,實施社會管理,劃分職業(yè),分配社會資源,形成了在同一個國家之內城市與農村、農業(yè)與非農業(yè)并行的社會結構模式,形成了兩個在政治、經濟和社會權利上有著重大差別的社會等級。我國大量的
40、法律文件,體現(xiàn)貫徹了這種二元結構,對這種差別待遇給予了確定。不僅造成了城鄉(xiāng)之間多方面的不平等,而且也使得農業(yè)發(fā)展滯后,農民收入低下,影響了我國城市化的進程和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與發(fā)展,也給社會穩(wěn)定帶來了隱患。</p><p> 1998年以來,我國全面推進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但迄今為止的各種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思路基本上還是以戶籍為基礎,且重心明顯傾向于城鎮(zhèn)。而自從原有的集體保障和合作醫(yī)療制度隨著以社隊為基礎的
41、集體經濟的瓦解而喪失之后,農村基本上陷入了不得不依靠單一的傳統(tǒng)家庭保障的境地。走出農村的農民工雖然從事非農產業(yè),但由于他們還是農村戶口,身份依然是農民,所以仍被屏蔽在城市的社會保障外。即使有些地方制定了有關農民工社會保險的暫行辦法,但由于種種原因,絕大多數農民工仍然游離于社會保障的“安全網”之外。</p><p> ?。ㄈ┺r民工自身社會保障意識淡薄 </p><p> 由于多年來缺乏有
42、關社會保障方面的知識教育,部分企業(yè)雇主認為支付社會保險基金加大了企業(yè)成本,導致他們對參保采取消極應付的行為。大多數農民工不能認識到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的重大意義,不愿意繳納任何保障費用。他們中絕大多數人不愿意享受現(xiàn)在提供的這項社會保障,因為現(xiàn)在農民工的真正需求是能拿到工資,回家蓋房、結婚,改善現(xiàn)在的生活狀況,而不關心政府對他退休以后工資待遇保障所制定的規(guī)定,他們認為與其保障幾十年以后的事情,不如得到現(xiàn)有利益的保證,部分失地農民將土地補償金用
43、做生產流動資金或作為解決基本生活之用,沒有意識到自己應有的社會保障權利的缺失。而各地政府對失地農民的安置政策極不統(tǒng)一,水平參差不齊。許多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對社會保障也缺乏正確的理解,沒有認識到社會保障是一種社會責任和政府行為。</p><p> 除此之外社會各個階層存在歧視農民工的觀念。長期實行的城鄉(xiāng)分割政策,使得在對待農民工問題上,過去更多的是從維護城鎮(zhèn)居民的利益出發(fā),既不得不承認農民工在城市發(fā)展中不可替代的客
44、觀作用,又將農民工視為不安定因素,不僅在社會保障、住房上歧視農民工,而且在社會管理上也嚴重歧視農民工。在城市管理中,曾把他們稱之為“盲流”,對其進行防范式、管制式管理,侵害了農民工的人身權利和自由。對沒有城鎮(zhèn)戶口的農民工區(qū)別對待,不能一視同仁。如此等等錯誤的觀念是導致對農民工不能善待, 影響農民工社會保障建立,甚至產生歧視性政策出臺的思想根源。從農民本身的弱勢,雇主的剝削到社會的不認同以及政府的不重視,在這個大環(huán)境下全社會都忽視了這個最
45、應該得到社會保障的群體。</p><p> ?。ㄋ模┵Y金短缺問題是農民工社會保障發(fā)展滯后的重要客觀原因之一</p><p> 由于二元制經濟本身的局限性困擾,近年來,雖然國家和政府已集中力量加強城鎮(zhèn)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與建設,以確保經濟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但城鎮(zhèn)職工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醫(yī)療保險以及工傷保險等仍舊陷在資金困境之中。當城鎮(zhèn)社會保障制度運行受到資金限制時,若再將龐大的農民工群體考
46、慮在制度范圍內,必然要面臨更為嚴重的資金困難。而且,社會保障機制缺少必要的強制手段以及社會保障缺乏統(tǒng)一的管理,特別是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監(jiān)督制約,造成各地政策實施的不統(tǒng)一、管理機構重疊和財力浪費;偏重于對社會保障基金的監(jiān)管,缺乏對整個制度實施全過程的監(jiān)管;監(jiān)管手段比較單一,導致社會保障基金的循環(huán)和運轉在某種程度上處于無序狀態(tài),頻頻被挪作它用,造成社會保障基金的流失。[7]</p><p> 此外,居多數農民工仍與土
47、地保持著一定的權屬關系,農民工在城鎮(zhèn)打工是暫時的,最終還是要回到農村,頻繁流動,單位和農民工參保繳費后,社會保險關系難以轉移和接續(xù),保險利益難以得到也是一方面的原因。</p><p> 由此可以看出,導致農民工社會保障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從國家,政府,企業(yè)到農民工自身,每個階層都從思想意識上忽視對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實施上更是停留在表面上,整體來說,這是在這個歷史時期的必然產物,具有歷史必然性。</p&g
48、t;<p> 三、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必要性及現(xiàn)實意義</p><p> ?。ㄒ唬恼畏€(wěn)定的角度來講</p><p> 社會保障被稱之為減震器或安全網,主要是就其政治功能而言的。[8] 農民工是一個主要由年輕人組成的群體,其中30歲以下的人占64%;31歲以上的人僅占36%。這樣一個高活力群體如果失去經濟生活來源,又不被城市社會保障體系所接納,他們對社會穩(wěn)定的威脅是可想
49、而知的。根據浙江城市外來工犯罪問題的調查,犯罪的外來民工中,有35%的人在經濟上陷于困境的原因是由于失業(yè)、無工作:北京市1995年抓獲的犯罪分子中,外地人占近一半。這一切均給我們敲響了警鐘: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權不容忽視。</p><p> 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是實現(xiàn)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重要保證。農民工對促進城市經濟增長、拉動內需,曾做出重大貢獻,轉移了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進一步縮小城鄉(xiāng)差別。農民工已成為社會
50、變革的推動力量,加快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目標體系的改革深化,提高了市場經濟的運行效率。將農民工納入社會保障體系,給予農民工社會認可和人文關懷,可兼顧經濟效率與社會公平,從一定程度上減少社會動蕩因素,維護經濟社會的平穩(wěn)運行。</p><p> 完善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制度是加快城鎮(zhèn)化發(fā)展的制度保障,也是解決“三農”問題的突破口,“三農”問題的癥結主要在于人地矛盾和城鄉(xiāng)矛盾,而農民工的形成和發(fā)展,實際上為緩解“三農”問
51、題開辟了一條現(xiàn)實之路;農民工的權益保障問題是一個弱勢群體的民生問題,是任何一個崇尚公平與正義的社會必須正視的問題,只有解決了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才能體現(xiàn)社會的公正性,體現(xiàn)政府的全民性和公共性;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也是改變二元結構下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結構性失衡的需要,是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長期目標的必然要求,也體現(xiàn)了社會保障制度的本質; 2020年我們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就意味著要把數以億計的農民轉化為市民,只有高度重視維護這些未來城市新市民的
52、權益保障,這一戰(zhàn)略目標才會順利實現(xiàn)。 </p><p> (二)從社會發(fā)展的角度來講</p><p> 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是我國社會轉型的需要,體現(xiàn)了公平與效率,有利于促進社會穩(wěn)定;社會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城鄉(xiāng)社會保障制度的不銜接,阻礙了農村人口的城市化進程,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是農民工進城的保障,也是城市化戰(zhàn)略實現(xiàn)的需要;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了科學發(fā)展觀,其最終目的,就是為了社會和諧發(fā)
53、展和可持續(xù)發(fā)展,和諧不僅是人與自然的和諧,更是人與人的和諧、城鄉(xiāng)的和諧,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建立有利于和諧社會的構建。 </p><p> 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是推進城市化、工業(yè)化進程,解決我國農村、農業(yè)、農民問題,加快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的必然選擇。我國城市化滯后于工業(yè)化,這加劇了我國經濟社會的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如農民收入過低、經濟增長乏力、就業(yè)壓力較大等,而提高城市化水平最重要的舉措是建立面向包括農民工在內
54、的社會保障機制。而我國至今尚未將農民工納入城市社會保障體系之中,致使農民工仍然處于流動狀態(tài),從而嚴重阻礙我國城市化發(fā)展進程。 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是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提高農民工生活質量、擴大農民工政治參與的根本需要。[9]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機制,對于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基本生活和政治權益、減輕心理和社會負擔、實現(xiàn)農民工的可持續(xù)發(fā)展和人生價值,有利于引導農民工理性消費,提高農民工民主管理、民主監(jiān)督、政治參與的能力與本領,提高農民工綜合素
55、質,成為城市社會新階層的產業(yè)工人,積極融入城市經濟社會生活,成為城市新市民。 </p><p> 最后,從農民工自身的角度來分析,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可以保障農民工基本權益,減輕其心理壓力,從而提高農民工的基本生活質量和發(fā)展需求;有利于引導農民工的消費行為,使他們在滿足目前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時,兼顧自己的長遠利益;同時,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也是保護農民工中婦女、兒童這種生理與社會雙重弱勢群體的需要。</p>
56、;<p> ?。ㄈ慕洕l(fā)展的角度來講</p><p> 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可以提高農民工自身抗風險的能力,這樣不僅可以促進農民工的消費行為也可以加大農民工對自身投資的力度,從而拉動中國經濟增長的內需;建立農民工的社會保障,農民工就可能放棄土地保障,讓渡土地的使用權,農村就可以實現(xiàn)產業(yè)化、集約化經營,從而提高農業(yè)生產效率,增加農民收入;市場經濟要求經濟活動按市場來運行,建立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制度,
57、為建立一個對所有生活在城鎮(zhèn)中的人具有一個公平、統(tǒng)一的勞動力市場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能夠更好地維護農民工和企業(yè)之間的勞動關系,有利于企業(yè)的成長發(fā)展和企業(yè)利益的最大化,而且如果采取適時有效的農民工社會保障政策,保持農民工的人力資源優(yōu)勢,將對我國新型工業(yè)化產生積極影響[10]。</p><p> 農村改革問題一直是困擾中國政府的一個難題。正如朱镕基所言:農民問題,是最令他頭疼的問題。那么,為什么中國政府
58、下了這么大力氣,中國農村經濟卻依然增長緩慢,甚至徘徊不前呢?我認為這與農村積壓大量剩余勞動力是不無關系的。顯然,要想解決這些問題,不把這些大量的剩余勞動力合理轉移是不可能的。那么,如何按市場原則合理地轉移這些剩余勞動力呢?筆者認為,建立面向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制度便是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同時這與我國農村深化改革的必然趨勢即:通過土地的相對集中來實現(xiàn)農業(yè)規(guī)模經營與規(guī)模效益也是一致的。</p><p> 農民工的不斷壯大
59、,素質的不斷提高,一直支持著經濟持續(xù)有力地發(fā)展,國家、政府、社會必須給與他們有效的社會保障,這樣才能讓他們更用心的去工作,這是一個法治社會對弱勢群體的基本保護,也是建設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p><p> 四、建立與健全我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制度對策</p><p> (一)加強立法工作,建立有關農民工保護的法律制度</p><p> 法律制度的欠缺給農民工社
60、會保障帶來了一系列問題,如保障對象不明確、保障資金來源不穩(wěn)定、保障標準不一致、保障管理方面的隨意性和盲目性等等。要使農民工社會保障工作走上規(guī)范化的軌道,建立起與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相適應的農民工社會保障體系,就必須制定一系列適應農民工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guī),并在政府的主導下,明確規(guī)范主體各方的社會保障職責。</p><p> 1.建立健全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p><p> 農民工是我國社會轉型
61、中出現(xiàn)的新的結構因素,多方面因素的綜合作用使得他們相當一部分人處于流動不居的狀態(tài),加之其所從事的職業(yè)也各具特色,因此在構建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制度時,不應采取一刀切的辦法,而應采取分類分層的保障辦法,優(yōu)先解決突出的基本的保障問題。</p><p> 根據農民工所從事的職業(yè)特點及流動程度不同,可將農民工主要分為以下三類:第一類為有雇主且職業(yè)穩(wěn)定、有固定收入的農民工。此類農民工絕大多數已在城市居住多年,與城市居民已無二
62、致;第二類為有雇主但職業(yè)不穩(wěn)定、也無固定收入的農民工。此類農民工一般流動性較強;第三類為無雇主的農民工。對于第一類農民工其社會保障項目的設置,及經費籌集方式均可與城鎮(zhèn)職工相同。對于后兩類農民工,由于其流動性較強,因此,對他們應采取比較靈活的政策。</p><p> (1) 對于農民工而言,最迫切的是盡快確立農民工的工傷保險制度</p><p> 從層出不窮的農民工工傷事故到規(guī)模驚人的農
63、民工職業(yè)病群體,以及由此而導致的數不清的勞資糾紛,均決定了針對農民工的工傷保險制度應當作為最基本的社會保障項目優(yōu)先得到確立。對農民工的工傷保險,可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實行社會統(tǒng)籌,建立工傷保險基金,企業(yè)(雇主)必須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按時定額為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該保障項目成本并不高,但對農民工卻是迫切需要的,而且對企業(yè)(雇主)也是有利的,因此,應盡快建立。</p><p> (2) 關于農民工醫(yī)療保險
64、制度</p><p> 農民工雖是一個主要由年輕人組成的高活力群體,但“天有不測風云,人有旦夕福禍”。因此,為農民工建立醫(yī)療保險制度是必要的。醫(yī)療保險可分為大病統(tǒng)籌醫(yī)療保險與一般醫(yī)療保險兩項。對于第一類農民工,應實行與城市職工相同的即社會統(tǒng)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其中雇主負擔社會統(tǒng)籌部分,個人及雇主繳費的小部分進人勞動者個人賬戶。個人賬戶用于一般醫(yī)療,不足部分,只要未超過一定比例,仍由個人負擔;醫(yī)療費若超過一
65、定比例,即為大病。由社會統(tǒng)籌醫(yī)療基金負擔費用的絕大部分,其余仍由個人負擔。而對于后兩類的農民工,由于其流動性較強,因而可不參加一般醫(yī)療保險,日常的醫(yī)療開支由個人或家庭承擔。但其應參加大病統(tǒng)籌醫(yī)療保險,只建立統(tǒng)籌賬戶。但如他們愿意參加一般醫(yī)療保障,可為其建立個人賬戶,并應確保其個人賬戶能在全國范圍內轉移。</p><p> (3) 建立全國統(tǒng)籌的養(yǎng)老保險制度</p><p> 進城務工人
66、員經常異地打工,到退休時養(yǎng)老金應當在哪里領取,是一個現(xiàn)實的、必須予以解決的問題。我國城鎮(zhèn)的養(yǎng)老保險實行的是省級統(tǒng)籌,有些地方還是地市級統(tǒng)籌。如果一個進城務工人員很少在本地打工,一直在外省市打工,那么在當地養(yǎng)老保險機構沒有記載,沒有養(yǎng)老保險資金積累,要讓當地養(yǎng)老保險機構支付進城務工人員的養(yǎng)老金不僅不可能,而且不合理。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是提高養(yǎng)老保險的統(tǒng)籌層次——建立養(yǎng)老保險基金全國統(tǒng)籌,這既可以減少不同地區(qū)劃轉養(yǎng)老保險基金的管理成本,也可
67、以為建立全國統(tǒng)一的勞動力市場消除障礙。由于省級養(yǎng)老保險統(tǒng)籌也為城鎮(zhèn)之間的勞動力流動設置了障礙,學界和實務界多年以來一直在呼吁建立全國統(tǒng)籌的養(yǎng)老保險制度。國家像建立身份證制度一樣,為每一個人勞動者設立一個社會保險卡,使他們無論走到那里,繳納的養(yǎng)老保險費都有記錄,最后由退休后的居住地的養(yǎng)老保險機構發(fā)放養(yǎng)老金。實踐將會證明,建立全國統(tǒng)籌的養(yǎng)老保險制度不僅是推動城市化進程,而且是建立自由流動的勞動力市場,促進經濟發(fā)展的有效舉措。</p&g
68、t;<p> 2.建立農民工社會福利制度</p><p> 農民工的社會福利制度建設 ,應該重點注意以下幾方面:其一 ,鼓勵用人單位為農民工提供職業(yè)福利 ,如實行工資福利、股份分紅等等。其二 ,建立面向農民工的城鎮(zhèn)社區(qū)服務體系。具體內容包括:向農民工開放圖書館、閱覽室、娛樂中心等社區(qū)資源;將農民工納入社區(qū)服務體系 ,為需要提供職業(yè)培訓、職業(yè)介紹的農民工提供服務;對于遭遇生活風險的農民工提供社區(qū)互
69、助。其三 ,解決農民工的住房問題。一方面 ,可以把現(xiàn)有的社會保障基金投資于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另一方面 ,可通過調查摸底 ,了解現(xiàn)有的流動人口 ,包括農民工和城鎮(zhèn)流動人口對房子的具體需求如何 ,然后建設廉租房和經濟適用住房。通過租賃和售賣的形式完成前期資本的回籠 ,既可解決社會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問題 ,同時也可改變農民工的生活狀況 從而有利于城市的發(fā)展和管理。其四 ,解決農民工子女的受教育問題。在解決農民工子女的受教育問題時 ,應注意以
70、下兩個原則:凡是進行了暫住登記、有合法職業(yè)和住所的農民工 ,流入地人民政府應該為其子女提供義務教育的機會 ,納入義務教育的統(tǒng)計之中。公辦、民辦兩手抓 ,既要解決上學問題 ,也要解決教學質量問題。公辦學校要取消額外收費 ,民</p><p> 3.完善農民工救濟制度</p><p> 農民工的社會救助應當包括以下兩方面的內容:其一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國家基于保障人權的需
71、要對特困居民實施的一種無償救助制度。但考慮到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 ,將農民工完全納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不現(xiàn)實。對此,對于第一類農民工,若其年齡已滿40周歲,則應將其納入城鎮(zhèn)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但對于不滿40周歲的及后兩類農民工,由于其流動性較強且年紀普遍較輕,因此,對他們的社會救助不應是單純的經濟救助,而應是提供勞動機會。對于他們,可以考慮建立一種特殊的最低生活保障體制,即“公共勞動”形式的最低生活保障體制。對于
72、農民工這一高活力群體來說,他們陷入絕境只是暫時的。他們一旦找到工作,不但可以養(yǎng)活自己,而且還可以養(yǎng)活全家?!肮矂趧印睓C構可以為這些身強力壯的農民工提供暫時的棲身和勞動之地以維持其基本生活。對于政府來說,這樣一種體制比單純的經濟救助更有效、更節(jié)省成本。投入不是很大的一筆經費帶來的卻是更為安全穩(wěn)定的社會,何樂而不為?</p><p> 對于后兩類農民工 ,由于其流動性較大且年紀普遍較輕 ,因此 ,對他們的社會救助
73、不應是單純的經濟救助 ,而應是提供勞動機會。可以考慮建立一種特殊的最低生活保障體制 ,即“公共勞動 ”形式的最低生活保障體制。最低生活保障可以由政府社會保障部門組織 ,由環(huán)保等職能部門提出需求 ,以社區(qū)組織 居民委員會、農民工自治組織 為中介 ,堅持平等自愿的原則 ,為短期失業(yè)的農民工提供勞動機會。其二是法律援助制度。國家可以通過建立專門的農民工法律咨詢中心、援助小組來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現(xiàn)有的法律服務機構必須在一定時期內完一定量的關
74、于農民工的法律糾紛案件 ,幫助農民工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建立社會助制度時 ,有效的選擇應該是官民結合 ,即除政府承擔相當的責任并直接主導以外 ,還需要發(fā)揮民間慈善團體和社會各界的作用。</p><p> 當然,針對農民工的這些社會保障制度,都只是過渡性的。隨著市場經濟的完善、現(xiàn)代企業(yè)制度在各類企業(yè)的真正確立、以及城鄉(xiāng)二元社會結構的徹底廢止,目前這些針對不同身份的勞動者,實行不同的社會保障制度必然會被包括
75、各類勞動者在內的統(tǒng)一的社會保障制度所代替。</p><p> 與此同時,還應逐步完善司法保障措施,加強政府對農民工社會保障落實情況的監(jiān)督,強化社會保障行政職能部門對相應的業(yè)務管理部門和基金營運機構的監(jiān)督,發(fā)揮社會監(jiān)督即新聞媒介監(jiān)督和群眾監(jiān)督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相應的監(jiān)督機制。如果沒有嚴格公正的執(zhí)法,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依然是無法真正解決。目前急需要制定的相關法規(guī)有《進城務工人員權益保障條例》、《農民工社會保障條例》
76、、《工資支付條例》等[11]。只有這樣才能使農民工的權益有法可依,更加合理的規(guī)范解決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p><p> ?。ǘ┻M行戶籍制度改革,消除社會保障領域存在的二元現(xiàn)象</p><p> 農民工之所以往返奔波于城市與農村之間,帶來一系列社會問題,其根源是因為戶籍制度及附著其上的各種歧視性制度。只有取消戶籍制度,逐步實現(xiàn)公民遷徙自由,才能使一部分工作穩(wěn)定和有能力的農民工逐步在
77、城鎮(zhèn)落戶,推進城鎮(zhèn)化,減少農民數量,最終解決中國的“三農”問題,消除社會保障領域存在的二元現(xiàn)象。改革戶籍制度,徹底拆除分隔地區(qū)和城鄉(xiāng)的圍墻,形成人人平等、公平競爭、尊重個人選擇的市場遷移機制,使一些有能力的農民工進入勞動力市場,獲得城市社會保障,而不是作為一個群體被排斥在城市社會保障體系之外。[12]</p><p> 令人欣喜的是國家越來越注意這個問題,這個計劃經濟遺留下來局限了農民將半個世紀的戶籍制度,逐漸
78、將得到徹底的改革,農民工將享受國民待遇,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濟、子女上學問題等問題將隨之解決。農民工還將作為農村與城市的橋梁,帶動家鄉(xiāng)的發(fā)展。</p><p> ?。ㄈU大籌資渠道,基金來源實現(xiàn)多元化</p><p> 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運行面臨著基金短缺難題,農民工社會保障基金籌集應該開辟新思路,創(chuàng)新基金籌集機制。</p><p> 首先、運用稅收優(yōu)惠
79、政策激勵和支持用人單位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例如, 規(guī)定企事業(yè)單位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可在稅前列支, 還可按其繳費額度確定減免稅的年限和比例。</p><p> 其次、對完全市民化的農民工, 實行承包土地轉讓制度, 將其轉讓收入全部或部分納入農民工社會保險基金, 并折算成本人一定年限的個人帳戶積累額。這既可以農民工社會保障個人帳戶的積累, 又可以促進農村土地經營規(guī)模的擴大。對于其他農民工保障功能的角度來看,
80、 把農業(yè)稅改為農民社會保障稅, 并將其收入轉入農村社會保障基金和農民工社會保障基金。[13] </p><p> 再次、在農民工輸入城市與農民工輸出地區(qū)建立一種橫向的財政支付制度。農民工在城市工作, 為城市創(chuàng)造了巨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但是他們享受城市公共產品的, 建立這種財政支付制度可以看作是城份額缺明顯低于城市居民。作為對農民工的補償。此種財政轉移支付占該市財政收入的比例應當依來源于財政轉移支付接受地的
81、農民工總數占該市總勞動力的比例來確定,對于這種財政轉移支付的資金, 應當全部進入財政支付接受地區(qū)的農村社會保障基金和農民工社會保障基金。[14]</p><p> 最后、還可以開征社會保障稅、擴大彩票發(fā)行規(guī)模、讓一些金融機構具體經營保險基金等形式來擴大資金的收入。[15]通過資本市場變現(xiàn)部分國有資產存量、通過招標委托有資信的專業(yè)性金融機構具體經營保險基金等途徑,開拓新的投資領域,擴大基金來源,提高基金運營效率和
82、投資收益率,增加社會基金征繳工作的規(guī)范性、安全性、固定性。通過逐步探索其他有效的籌資渠道,使基金運行步入良性循環(huán),以確保社會保障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p><p> ?。ㄋ模┙⒐M織,保持順暢的農民工利益訴求渠道</p><p> 解決農民工權益保障問題是一項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必須通過加強法律法規(guī)制度建設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工會作為集體勞動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應積極推動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度
83、的修改完善。 1.最大限度地將農民工組織到工會中來</p><p> 工會要代表和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首先要將進城務工人員最大限度地吸收到自己的組織中來。要積極在農民工中建立工會組織,變農民工與用人單位的個別勞動關系為工會與用人單位的集體勞動關系,確立工會對農民工的集體勞動權代表者身份,變散漫無序為組織有力,變個別勞動關系的不均衡狀態(tài)為集體勞動關系的市場均衡狀態(tài)。 2.著力抓好宣傳教育工作&l
84、t;/p><p> 農民工輸出地工會要加強對工人運動和職工權益問題的宣傳,提高農民工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依法維護權益的意識;流入地工會可利用工會的教育培訓陣地,構建農民工職業(yè)教育培訓體系;幫助農民工提高綜合素質,增強其在勞動力市場中的競爭能力。 3.堅持走依法維權之路</p><p> 對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工會要盡指導職責;而作為集體勞動權的代表者,工會則要直接代表勞動者
85、群體與用人單位就勞動關系中有關問題進行平等協(xié)商,形成集體協(xié)議即集體合同,從而有效地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4.推進勞動關系三方協(xié)商機制的建立和完善</p><p> 工會組織要努力推動三方協(xié)商機制的建立,并向鄉(xiāng)鎮(zhèn)、街道延伸拓展,爭取鄉(xiāng)鎮(zhèn)、街道盡快全都建立;要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堅持定期會商、工作聯(lián)動、目標考核,充分發(fā)揮作用;勞動關系三方協(xié)商形成的意見,要對轄區(qū)所有用人單位形成約束力,從而真正發(fā)三方協(xié)商機制
86、所應有的作用?!? 5.積極參與勞動爭議處理</p><p> 工會作為勞動關系矛盾的產物,在勞動爭議處理的調解、仲裁和訴訟階段,都應該履行作為集體勞動權代表者和維護者的職責。[16]作為國家政權的重要社會支柱和市場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要通過源頭參與,發(fā)揮作用,推動國家從法律制度上改變城鄉(xiāng)二元經濟結構的狀況,同時通過自身市場化的運行,提高農民工的組織化程度,構建農民工維權的組織架構,促使勞動力市場走向均衡,改
87、變農民工組織散漫、維權乏力的狀況?!?筆者認為:在做好以上四點的同時,政府必須轉變行政理念,尤其是轉變對市民與農民工兩者之間那種不公平的身份歧視,他們同是法律關系的平等主體,不應當歧視。如羅納德所講:政府必須關心它統(tǒng)治的下的人民,也必須尊重它統(tǒng)治下的人民,政府不僅僅關心和尊重人民,而且必須平等的關心和尊重人民,千萬不要根據由于某些人值得更多地關注而從而授予更多的權力這一理由而不平等的分配利益和機會。[17] 因此政府應該從傳統(tǒng)的命令
88、管理轉變到服務于農民工,只有政府真正服務于農民工,才能使農民工對政府產生信賴,才能使行政產生權威,才能使社會保障制度很好的執(zhí)行下去。</p><p><b> 結論</b></p><p> 綜上所述,本文通過對農民工社會保障狀況的全面調查分析,詳細了解到關于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主要是由其特定的歷史原因形成的,是我國實現(xiàn)工業(yè)化和城市化過程中一個過渡階段。而在這個特殊
89、的發(fā)展過程中必然產生了許多問題,法律制度問題最為嚴重。在農民工問題出現(xiàn)這么長時間,關于制定與他們切身利益相關的法律還是寥寥無幾,其利益得不到保障,游走在城市的邊緣。身為一個法制社會,確實很不應該。而其后果直接影響到社會的穩(wěn)定,減緩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所以我們必須認識到,只有為農民工提供可靠的社會保障,才能對他們到城市工作、生活產生強大而持久的吸引力,才能有效開發(fā)和配置農村豐富的人力資源,促進生產力的持續(xù)發(fā)展和社會的穩(wěn)定和諧。筆者認為一元化
90、的保障制度最理想,不僅管理簡單,最主要的體現(xiàn)了公平平等。而在我國現(xiàn)階段,農民人口眾多,流動性極強,其社會保障不可能一步到位,因此一定要循序漸進,有輕重緩急之分,充分考慮農民工的真正需要,使農民工社會保障得以完善。</p><p><b> 參考文獻</b></p><p> 1.鄭成功. 農民工的權益與社會保障. 中國黨政干部論壇,2002,22~2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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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nest treat right Big encyclopedia publisher in China 1998 356~ 357 </p><p><b> 致謝</b></p><p> 首先要感謝我的xx老師。感謝xx老師對本論文從選題、構思、資料收集到最后定稿的各個環(huán)節(jié)給予細心的指引和教導。xx老師雖身負教學、科研重任,仍抽出時間,不時召集
97、我和同門以督責課業(yè),殷殷之情盡在諄諄教誨中。這篇論文更傾注了他的大量心血。從初稿到定稿,xx老師不厭其煩,一審再審,大到篇章布局的偏頗,小到語句格式的瑕疵,都一一予以指出。</p><p> 同時,我要感謝文法學院所有給我上過課的老師,是他們傳授給我方方面面的知識,拓寬了我的知識面,培養(yǎng)了我的功底,對論文的完成不無裨益。</p><p> 謹向我的父母和家人表示誠摯的謝意。他們是我生命
98、中永遠的依靠和支持,他們無微不至的關懷,是我前進的動力;他們的殷殷希望,激發(fā)我不斷前行。沒有他們就沒有我,我的點滴成就都來自他們。</p><p> 讓我依依不舍的還有各位學友、同門和室友。在我需要幫助的時候,伸出溫暖的雙手,鼎立襄助。能和相遇、相交、相知是人生的一大幸事。</p><p> 本論文的完成遠非終點,文中的不足和淺顯之處則是我新的征程上一個個新的起點。在新的路上我將繼續(xù)前
99、行!</p><p> 最后,我要向在百忙之中抽時間對本文進行審閱、評議和參加本人論文答辯的各位老師表示由衷感謝! </p><p><b> 附錄一</b></p><p> 本科畢業(yè)論文開題報告</p><p> 課題名稱: 我國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探析</p><p> 課題性質:
100、 模 擬 </p><p> 課題來源: 自 擬 </p><p> 學 院: </p><p> 專 業(yè): 法 學 </p><p> 年 級:
101、 </p><p> 學生姓名: </p><p> 指導教師: </p><p> 2008 年 05 月 10 日</p><p> 一、綜述本課題國內外研究動態(tài),說明選題的依據和意義</p><p&g
102、t; 農民工,一個不同于而又介于農民和市民之間的群體,具有農民身份的產業(yè)工人。作為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在我國特殊的歷史發(fā)展階段即工業(yè)化和城鎮(zhèn)化過程中迅速發(fā)展壯大,他們在為城市繁榮和農村發(fā)展做出重大貢獻的同時,由于長期以來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所形成的城鄉(xiāng)“二元結構”及其固有的經濟社會制度,就使得農民工游離于城市和農村之間,以及諸多其他原因,農民工相關社會保障立法滯后、社會保險參保率低下,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由此產生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
103、因此,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如成功解決,建立起面向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制度不僅提高我國城市化水平,還能夠深化農村改革,更能保障社會的穩(wěn)定。</p><p> 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可以提高農民工自身抗風險的能力,這樣不僅可以促進農民工的消費行為也可以加大農民工對自身投資的力度,從而拉動中國經濟增長的內需;建立農民工的社會保障,農民工就可能放棄土地保障,讓渡土地的使用權,農村就可以實現(xiàn)產業(yè)化、集約化經營,從而提高農業(yè)生產效
104、率,增加農民收入;市場經濟要求經濟活動按市場來運行,建立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制度,為建立一個對所有生活在城鎮(zhèn)中的人具有一個公平、統(tǒng)一的勞動力市場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能夠更好地維護農民工和企業(yè)之間的勞動關系,有利于企業(yè)的成長發(fā)展和企業(yè)利益的最大化,而且如果采取適時有效的農民工社會保障政策,保持農民工的人力資源優(yōu)勢,將對我國新型工業(yè)化產生積極影響。</p><p> 農民工的不斷壯大,素質的不斷提高,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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